(一) 申請資格:
1. 本人。2.代理人申請。3.法定代理人申請。4.保險公司。5.衛生、治安、司法或司法警察等機關。
(二) 所需證件:
1. 本人申請:
(1)本人公家機關核發有照片之證件正本(如:身分證、健保卡、駕照)。
2. 代理人申請:
(1)申請人公家機關核發有照片之證件正本(如:身分證、健保卡、駕照)。
(2)申請人委託同意書。
(3)代理人公家機關核發有照片之證件正本(如:身分證、健保卡、駕照)。
3.法定代理人申請:
(1)未成年申請人健保卡正本。
(2)未成年申請人身分證正本(或戶口名簿正本)。
(3)法定代理人公家機關核發有照片之證件正本(如:身分證、健保卡、駕照)。
4. 保險公司代申請:
(1)正式來函。(統一郵寄至病歷室檢附申請人親自簽署之書面同意書)。
5. 衛生、治安、司法或司法警察等機關:依來函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