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edical Documents

各類文件申請說明

診斷證明、出生與死亡證明、病歷及醫療影像複製等申請資訊。

01

就醫所需證件

初診或回診時,請依身分備妥證件。

身分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健保IC卡其他
一般健保需要需要-
孕婦需要需要孕婦手冊
兒童健保需要需要兒童健康手冊
02

申請項目與辦理方式

依文件類型查看應備資料、申請地點與注意事項。

一、甲種驗傷、兵役及失能相關診斷證明

適用文件:甲種驗傷診斷證明書、兵役證明書、公勞農保失能(身心障礙)診斷書、國保身心障礙評量表。

  • 申請資格:本人。
  • 所需證件:本人有照片之證明文件,例如身分證或護照。

二、一般診斷證明、重大傷病及勞保傷病診斷書

申請資格:本人、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。

本人申請

本人公家機關核發有照片之證件正本,例如身分證、健保卡或駕照。

代理人申請

  1. 申請人公家機關核發有照片之證件正本。
  2. 申請人委託同意書。
  3. 代理人公家機關核發有照片之證件正本。

法定代理人申請

  1. 未成年申請人健保卡正本。
  2. 未成年申請人身分證正本或戶口名簿正本。
  3. 法定代理人公家機關核發有照片之證件正本。

三、出生證明

申請資格:成人由本人申請;未成年者由法定監護人申請,亦可委託代理人申請。

  • 申請新生兒出生證明:攜帶母親及父親之身分證,於上班時間至至服務台或批價櫃檯申請。
  • 申請以前的出生證明:攜帶母親及父親之身分證,於上班時間至至服務台或批價櫃檯申請。
  • 代理人申請:須備母親及父親之身分證正本、申請人委託同意書,以及代理人公家機關核發有照片之證件正本。
  • 註:申請英文出生證明書請檢附:1.中文出生證明書正本 2.本人及父母親護照正本 3.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

四、死亡證明書

申請資格:依法定繼承人順位排列為配偶、子女、父母,亦可由代理人申請。

  • 申請人親自申請:往生者身分證正本,以及可證明繼承關係之申請人身分證正本。
  • 代理人申請:往生者及申請人身分證正本、申請人委託同意書,以及代理人身分證正本。

六、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

雇主申請聘僱家庭外籍看護工使用之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,申請方式及流程請洽服務台03-4855566轉1201或1202。

七、診斷證明書填寫醫師

  1. 該病患之診治醫師。
  2. 病人曾在本院診治時,其他醫師得依病歷填發各項醫療證明,並於醫囑欄註明原診治醫師及病患原就診日期。

八、英文診斷證明書

各項診斷證明書如以英文出具,英文姓名須與護照姓名相同。

九、收費

  1. 具有健保身分之病患於看診當日開立診斷書,須收掛號費、部分負擔及診斷書費。
  2. 病患僅單純開立診斷書時,只收診斷書費。